“邊審邊調”解開當事人心結
遂川縣人民法院創(chuàng)新推行“再調一次”全流程調解機制
來源: 新法治報·贛法云 | 日期: 2025年05月07日 | 制作: 聶琪 | 新聞熱線: 0791-86847870


調解矛盾糾紛(圖/受訪單位提供)
近年來,遂川縣人民法院創(chuàng)新推行“再調一次”全流程調解機制,在送達、庭前、庭審、判決前、執(zhí)行等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持續(xù)強化調解工作,構建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新機制,不斷豐富“吉訴即調·遂心解紛”品牌內涵。2024年,該院民事調解率達52.23%,位列全省基層法院第一。案件比、執(zhí)行到位率、平均結案時長等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指標位列全省基層法院前列。
訴前調解解心結
該院堅持關口前移,夯實訴前調解“第一道防線”。在送達應訴材料時,同步開展“初次調解”,承辦法官帶領審判工作團隊通過電話溝通、上門走訪等方式,了解糾紛癥結,引導當事人協商解決。對事實清楚、爭議不大的案件,當場組織調解,釋明法理、講透情理,努力引導矛盾糾紛在訴前實質性化解,避免進入訴訟程序,降低當事人解決糾紛的成本。2024年,該院在送達階段調解成功案件98件。
對未能在送達階段調解成功的案件,該院通過充分發(fā)揮法官、調解組織、行業(yè)主管部門、人民調解員的優(yōu)勢,建立“法官+調解員+當事人”多元調解機制,提高調解精準度。2024年,該院在庭前調解成功案件800余件,有效減少了庭審案件數量。
在庭審調查結束后、辯論開始前,法官根據查明的事實,再次組織調解,向當事人釋明法律規(guī)定及訴訟風險,引導其理性選擇解紛方式。對爭議較大但仍有調解可能的案件,采取“休庭調解”“邊審邊調”的方式,努力解開當事人心結,提高調解成功率。
“再調一次”促履行
在案件評議后、宣判前,法官結合裁判思路組織調解,向當事人釋明判決可能出現的結果,推動雙方互諒互讓。對調解意愿強烈的當事人,給予合理期限溝通協商,最大限度促成和解。2024年,該院在判決前調解成功案件80余件,有效減少了上訴案件數量。
該院對進入執(zhí)行程序的案件,優(yōu)先采取“執(zhí)行和解”方式,組織雙方協商履行方案,避免強制執(zhí)行激化矛盾。成立“執(zhí)前和解”中心,配齊配強執(zhí)前和解團隊,深化繁簡分流,對標的額低于1萬元的案件在執(zhí)行前通過上門走訪、電話聯系等方式督促履行。對被執(zhí)行人無力一次性履行且雙方有和解意愿的案件,根據被執(zhí)行人的履行能力制訂分期履行計劃,并定期跟蹤回訪,督促其履行。2024年,該院通過“再調一次”減少執(zhí)行衍生案件200余件,執(zhí)行階段約900件案件達成和解。
(鄒芳 記者王白如)
編輯:聶琪
校對:王小明
復審:全來龍